作者:小一 时间: 2020-10-21 09:32:34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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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坐轮椅横穿马路翻护栏
2020年10月19日中午11点左右,句容市华阳南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坐着轮椅的老大爷翻护栏横穿马路。
老大爷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整个过程持续近5分钟,而距离此处最近的人行道口仅100米。据公共监控视频资料显示,这位老人坐着轮椅,来到车辆川流不息的护栏跟前,看到许多车辆他也在避让。
当这位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发现护栏附近的车辆比较多的时候,他又折返回到了路边。老人在路边等待了2分钟左右,待车流稍小,他再次摇车来到了护栏边。
到了护栏跟前后,老人先下车将轮椅折叠起来,尝试搬运轮椅车越过护栏。可能轮椅有点重,第一下老人没有搬过来。后来老人又调整了一下位置,将轮椅从马路一侧搬到了对面一侧。
然后只见这名行动不便的老人用手撑着栏杆,高抬腿跨过护栏之后,过来以后坐上了轮椅,又坐着轮椅横穿对面马路扬长而去了。
这名老人翻越护栏的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5分钟。即便老人的腿脚不方便坐在了轮椅上,他依然坚持翻越了护栏。
老大爷做出如此危险的动作,真为大爷捏了把汗。特别是这位老人看上去腿脚不便,如果他在翻越护栏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倒,如果有车辆经过,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市民:翻越护栏的行为既不文明也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被处以20元罚款。
为图省事 心存侥幸
记者曾随机询问过几名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人这样做的原因。
路人甲:想走个近路。路人乙:赶时间。走人行横道,绕太远。
路人丙:街上车不多,偶尔一次,不要紧,注意点就行。
路人丁:车会让行,过就行了。
他们的共同点是,为图一时省事,心存侥幸而冒险。熟不知,随意横穿马路不仅会影响交通秩序,还把自身置于危险境地,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一位交警称,违法横穿马路,是引发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突然冒出来”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很可能会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冲突。
机动车若采取急刹车或突然打方向等动作,极易引发追尾、失控等严重事故。在事故认定上,违法的行人和骑车人往往要承担一定责任。
长期以来,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一直是交通事故“重灾区”。以2015年为例,太原市全年交通事故共造成219人死亡,其中与步行和骑车有关的死亡人数为131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59.8%。交警分析,这些受害者多数存在闯红灯、随意横穿主干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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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下列不文明行为:(五)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行走,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设备。
横穿马路被撞死责任
一、横穿马路被撞责任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即使行人违章了, 我们也要检查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有,看谁的责任更大。如果没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二、法律依据
《关于本市道路交通事故严格依法定责、 以责论处的通告》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损害的全部后果,其他方当事人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行人、自行车‘负全部责任’并不 等于‘撞了白撞’,所谓‘撞了白撞’指的是责任认定,即‘行人违章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无违章行为的,行人负全部责任’,而不涉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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